公证指南 accreditation-guide

您现在的位置:首页 > > 如何办理放弃继承公证手续?

          热线:400-963-5055

          电话:010-57119578

          手机:18911730296

          邮箱:472238540@qq.com

          地址:北京大兴金星西路绿地兴贸中心801

如何办理放弃继承公证手续?

 

放弃继承应当申请办理放弃继承权公证,应当亲自到其所在地或行为发生地公证处提出申请,不能委托他人代理。申请时,应当逐项填写公证申请表,并提供:

 

1.本人的身份证明。

2.被继承人的死亡证明。

3.本人与被继承人的亲属关系证明,可由本人所在单位的人事部门提供。这种亲属关系为确实享有继承权的亲属。

4.有本人签名的放弃继承权声明书。

 

当事人申请办理放弃继承权公证应注意的问题:

 

1.当事人放弃继承权声明应当在法定期限内作出。

2.放弃继承权公证生效后,即对当事人产生法律约束力,一般不能更改。

3.放弃继承权不应附带其他条件或将自己放弃的权利转给他人,如出现这种情况,应按接受继承办理。

4.放弃继承权的人,应当是享有继承权的人。不享有继承权的人,自然就谈不上放弃继承权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