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北京遗嘱公证后事项

请问,已经办理遗嘱公证后,立遗嘱人死亡后,如果继承人不在国内,是否可以委托办理,如不能,该怎么做?做谢谢!

多年代办公证专业人员:回答

您好,不清楚您所提到的继承人的具体情况,是否已变更国籍或姓名,也不清楚遗嘱的具体信息。建议您携带立遗嘱人的死亡证明材料、本人身份证件及有关遗嘱材料来我处咨询窗口再详细咨询。谢谢!

特别提示:

如果您所提供的证据材料不严谨、不完整,请根据公证员要求补充证明材料。

费用说明

1、除公证费以外,其他可能产生的费用有:公证书翻译费、文书翻译费、副本费等。

2、公证书翻译费、文书翻译费价格根据您需要翻译的语种有所差异。

3、副本费根据您所需要的公证书副本份数收取,每增加一本副本收取一份副本费。

注意事项:

1、申请人符合以下情形的,本处可以受理其申请:申请人的住所在公证机构所在地,非本地户籍的申请人需提供在本地一年以上居住/工作证明。

2、公证书用于美国、韩国、奥地利、俄罗斯、哈萨克斯坦等国,需要同时加做译文与原文相符公证,系统会自动为您添加该公证事项

 

如果您所提供的证据材料不严谨、不完整、不能准确证明所办公证事项时,请根据公证员要求补充证明材料。