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北京关于出生公证和亲属关系公证的咨询

您好,因为出国需要,我想办出生公证和亲属关系公证。有两个问题:(1)出生证明材料只拿独生子女证可不可以?还是出生证和独生子女证都需要?(2)亲属关系证明材料为“有关部门根据人事档案记载出具的证明”,具体应该请哪些部门出具?

多年代办公证专业人员:回答

您好,办理上述两种公证的申请人应具有本市户籍或集体户口或持有本市居住证或连续居住满一年的临时居住证。如果办理出生公证的,可以提供独生子女证作为办理的申请材料,如果办理出生证公证,则应当提供出生证。关于第二个问题,比如您的人事档案是由单位保管的,则由单位的人事部门填写出具,如档案是由职介中心或人才交流中心或街道有关部门托管的,则由上述部门填写出具。谢谢!

特别提示:

如果您所提供的证据材料不严谨、不完整,请根据公证员要求补充证明材料。

费用说明

1、除公证费以外,其他可能产生的费用有:公证书翻译费、文书翻译费、副本费等。

2、公证书翻译费、文书翻译费价格根据您需要翻译的语种有所差异。

3、副本费根据您所需要的公证书副本份数收取,每增加一本副本收取一份副本费。

注意事项:

1、申请人符合以下情形的,本处可以受理其申请:申请人的住所在公证机构所在地,非本地户籍的申请人需提供在本地一年以上居住/工作证明。

2、公证书用于美国、韩国、奥地利、俄罗斯、哈萨克斯坦等国,需要同时加做译文与原文相符公证,系统会自动为您添加该公证事项

 

如果您所提供的证据材料不严谨、不完整、不能准确证明所办公证事项时,请根据公证员要求补充证明材料。