北京咨询遗嘱公证
我将遗嘱公证将婚前房产以遗嘱公证的方式受益于我女儿,我女儿尚未成年,请问两个问题:1、我的遗嘱公证完成后何时可以办理房产过户给我女儿?2、我女儿尚未成年,目前10岁,在落款受益人处如何签字?由法定监护人签还是如何处理?盼复,谢谢!
多年代办公证专业人员:回答
您好,遗嘱是在立遗嘱人死亡后生效,即在立遗嘱人生前遗嘱是不发生效力的,如果您要通过遗嘱的形式把房产给您女儿的,则是您百年之后才由您的女儿按照您所立的遗嘱继承上述房产。办理遗嘱公证的,受益人无须签字,只须提供其身份证或户口簿或医学出生证明,证明其是您的女儿即可。谢谢!
特别提示:
如果您所提供的证据材料不严谨、不完整,请根据公证员要求补充证明材料。
费用说明
1、除公证费以外,其他可能产生的费用有:公证书翻译费、文书翻译费、副本费等。
2、公证书翻译费、文书翻译费价格根据您需要翻译的语种有所差异。
3、副本费根据您所需要的公证书副本份数收取,每增加一本副本收取一份副本费。
注意事项:
1、申请人符合以下情形的,本处可以受理其申请:申请人的住所在公证机构所在地,非本地户籍的申请人需提供在本地一年以上居住/工作证明。
2、公证书用于美国、韩国、奥地利、俄罗斯、哈萨克斯坦等国,需要同时加做译文与原文相符公证,系统会自动为您添加该公证事项
如果您所提供的证据材料不严谨、不完整、不能准确证明所办公证事项时,请根据公证员要求补充证明材料。