北京第二顺位继承人如何办理财产公证
你好,我哥哥因病去世了,我是他的妹妹(唯一的亲人)父母、祖父母、外祖父母都已去世(去世多年),他离婚后未再婚,无子女,我该如何办理遗产公证,需要哪些材料。请详细说明一下,第一顺位继承人的死亡证明是否可以开在一张纸上,
多年代办公证专业人员:回答
您好,根据您所提供的情况,办理时应提供您哥哥的死亡证明、被注销户籍的户口簿或户籍注销证明、离婚证、离婚协议、亲属关系证明表(可以来我处领取或在本处网站下载,由人事档案保管部门填写)、婚后未生育子女的证明,父母的死亡证明、亲属关系证明表、祖父祖母和外祖父外祖母的死亡证明及亲属关系证明材料,您的身份证、户口簿、亲属关系证明表,遗产凭证(不动产和动产须提供不同的材料)。如您哥哥有遗嘱或遗赠扶养协议的还应一并提供。建议您将有关证明材料分开出具,并在收齐所有材料后来我处咨询窗口将材料给我处工作人员查看后再办理。谢谢!
特别提示:
如果您所提供的证据材料不严谨、不完整,请根据公证员要求补充证明材料。
费用说明
1、除公证费以外,其他可能产生的费用有:公证书翻译费、文书翻译费、副本费等。
2、公证书翻译费、文书翻译费价格根据您需要翻译的语种有所差异。
3、副本费根据您所需要的公证书副本份数收取,每增加一本副本收取一份副本费。
注意事项:
1、申请人符合以下情形的,本处可以受理其申请:申请人的住所在公证机构所在地,非本地户籍的申请人需提供在本地一年以上居住/工作证明。
2、公证书用于美国、韩国、奥地利、俄罗斯、哈萨克斯坦等国,需要同时加做译文与原文相符公证,系统会自动为您添加该公证事项
如果您所提供的证据材料不严谨、不完整、不能准确证明所办公证事项时,请根据公证员要求补充证明材料。