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北京加办出生公证

你好,我曾在贵公证处办理过出生公证(含法文翻译),因法国方面要求此公证只有三个月有效期,我想加办出生公证,请问:1,是否需要重新提交材料?2,是否可以由他人代办?3,在第一次办理后多长时间内可以加办?

多年代办公证专业人员:回答

您好,我们在出证后六个月内可以由当事人申请办理副本,您须重新提供两寸近照n+1张(n是您所需材料的份数)。谢谢!

特别提示:

如果您所提供的证据材料不严谨、不完整,请根据公证员要求补充证明材料。

费用说明

1、除公证费以外,其他可能产生的费用有:公证书翻译费、文书翻译费、副本费等。

2、公证书翻译费、文书翻译费价格根据您需要翻译的语种有所差异。

3、副本费根据您所需要的公证书副本份数收取,每增加一本副本收取一份副本费。

注意事项:

1、申请人符合以下情形的,本处可以受理其申请:申请人的住所在公证机构所在地,非本地户籍的申请人需提供在本地一年以上居住/工作证明。

2、公证书用于美国、韩国、奥地利、俄罗斯、哈萨克斯坦等国,需要同时加做译文与原文相符公证,系统会自动为您添加该公证事项

 

如果您所提供的证据材料不严谨、不完整、不能准确证明所办公证事项时,请根据公证员要求补充证明材料。