北京与德国籍人士结婚
您好!去年因计划与德国籍人士结婚,本人(北京人)办理了单身证明和未婚证明的公证以及双认证。但是当这些材料全部上交到德国领事馆后,前后时间已经超过了半年(指单身证明,去年9月出的证明,到领事馆已经今年3月)。因此要求重新办理单身证明的公证,请问需要递交哪些材料。谢谢!
多年代办公证专业人员:回答
您好,办理该公证的,提供身份证、户口簿、单身证明即可。谢谢!
特别提示:
如果您所提供的证据材料不严谨、不完整,请根据公证员要求补充证明材料。
费用说明
1、除公证费以外,其他可能产生的费用有:公证书翻译费、文书翻译费、副本费等。
2、公证书翻译费、文书翻译费价格根据您需要翻译的语种有所差异。
3、副本费根据您所需要的公证书副本份数收取,每增加一本副本收取一份副本费。
注意事项:
1、申请人符合以下情形的,本处可以受理其申请:申请人的住所在公证机构所在地,非本地户籍的申请人需提供在本地一年以上居住/工作证明。
2、公证书用于美国、韩国、奥地利、俄罗斯、哈萨克斯坦等国,需要同时加做译文与原文相符公证,系统会自动为您添加该公证事项
如果您所提供的证据材料不严谨、不完整、不能准确证明所办公证事项时,请根据公证员要求补充证明材料。