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北京咨询房产交易代理委托书公证书

您好:我夫妻2012年在吴刚公证员处办理了我妻子委托我的房产交易委托公证。(2012)京闵证字第1110号。由于一次房产交易失败,现在原来的公证书在2014年3月已经过期。需要补办新的委托公证书。由于我本人在外地出差,是否我太太一个人去你们公证处就能办理她委托我处理房产交易的公证书?她可以携带来的证件包括:1、房产证(松江)2、两个人的身份证3、结婚证4、户口簿是否以上证件就已经足够?谢谢!

多年代办公证专业人员:回答

您好!根据有关规定,公证书出具半年后将不能再办理副本,应重新办理。如您现在是因夫妻共同财产办理委托的,仍应按规定一同前来办理。谢谢!

特别提示:

如果您所提供的证据材料不严谨、不完整,请根据公证员要求补充证明材料。

费用说明

1、除公证费以外,其他可能产生的费用有:公证书翻译费、文书翻译费、副本费等。

2、公证书翻译费、文书翻译费价格根据您需要翻译的语种有所差异。

3、副本费根据您所需要的公证书副本份数收取,每增加一本副本收取一份副本费。

注意事项:

1、申请人符合以下情形的,本处可以受理其申请:申请人的住所在公证机构所在地,非本地户籍的申请人需提供在本地一年以上居住/工作证明。

2、公证书用于美国、韩国、奥地利、俄罗斯、哈萨克斯坦等国,需要同时加做译文与原文相符公证,系统会自动为您添加该公证事项

 

如果您所提供的证据材料不严谨、不完整、不能准确证明所办公证事项时,请根据公证员要求补充证明材料。