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北京姓名公证

我已入外籍,护照上的是老公的姓,我要做继承权公证,可是所有的在国内的关系(亲属关系,户口本,独生子女证等)都是我以前的中文名字,和现在的外籍护照上名字不一样,但我有北京颁发的结婚证(上面是我原来的中文名字和老公的姓名),请问,在这种情况下,我还需要办姓名公正吗?如需要,我要提供什么材料呢?

多年代办公证专业人员:回答

您好!如您的姓名中有英文或已改的,须携带中国护照、外国护照、国内户籍注销证明、当时更改姓名的有关证明文件等材料办理。谢谢!

特别提示:

如果您所提供的证据材料不严谨、不完整,请根据公证员要求补充证明材料。

费用说明

1、除公证费以外,其他可能产生的费用有:公证书翻译费、文书翻译费、副本费等。

2、公证书翻译费、文书翻译费价格根据您需要翻译的语种有所差异。

3、副本费根据您所需要的公证书副本份数收取,每增加一本副本收取一份副本费。

注意事项:

1、申请人符合以下情形的,本处可以受理其申请:申请人的住所在公证机构所在地,非本地户籍的申请人需提供在本地一年以上居住/工作证明。

2、公证书用于美国、韩国、奥地利、俄罗斯、哈萨克斯坦等国,需要同时加做译文与原文相符公证,系统会自动为您添加该公证事项

 

如果您所提供的证据材料不严谨、不完整、不能准确证明所办公证事项时,请根据公证员要求补充证明材料。